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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悲风

枪手1号 作者 著

武侠仙侠连载

秦风,如今是敢死营校尉,在军中,他是个传奇!自十六岁步入军营,如今已经过去了六个年头,在敢死营中从来没有人这么多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所以他是一个奇迹。秦风的名号,不光在敢死营中被人熟知,甚至在大楚西部边军之中,也是赫赫有名!要问有什么活下去的诀窍,是运气吗?秦风可以负责任的说,唯有拳头才是正道!

主角:秦风   更新:2022-07-16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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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秦风的武侠仙侠小说《铁马悲风》,由网络作家“枪手1号 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秦风,如今是敢死营校尉,在军中,他是个传奇!自十六岁步入军营,如今已经过去了六个年头,在敢死营中从来没有人这么多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所以他是一个奇迹。秦风的名号,不光在敢死营中被人熟知,甚至在大楚西部边军之中,也是赫赫有名!要问有什么活下去的诀窍,是运气吗?秦风可以负责任的说,唯有拳头才是正道!

《铁马悲风》精彩片段

 秦风盘坐在毡毯之上,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这种葛藤是落英山脉之中的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但其强韧却坚逾钢铁,其上无数小颗粒的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战场之上,握在手中,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柄长二尺,是敢死营中标配的武器,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兵士,都装备着这种刀。整柄刀是由模具一次成型,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最利于劈砍。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秦风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随手将刀插在身边的地上,又取过自己的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起来,甲叶黑沉沉的,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过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秦风,敢死营校尉,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入伍便进入敢死营,从一个小小的军候,一路升到了敢死营的校尉,校尉已经是大楚军队之中营官的最高军衔了。

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秦风是一个传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敢死营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敢死营,顾名思议,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

敢死营中的士兵自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通常他们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楚国内各种死囚犯,如果报名参加敢死营,便可以免死发配到军前效力,如果运气好,几场大战下来不死的话,便可以赫名以前的罪行,从而将自己洗白。当然,能够成功将自己洗白的人廖廖无几,基本上一两场大战下来,敢死营中的人便要换一茬了。第二类便是军中的刺儿头,被其长官厌恶到了极点从而发到敢死营中来,这些人,哪怕你是老油条,生存下来的机率也是极低。

敢死营中也不是没有出了人头地的,有运气极好的家伙,能够在敢死营中活过二年,基本上便能升到副尉一职,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一般便会调到其它营中效力,这样的人在军中还是不愁没有出路的,因为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基本上已经成了名闻军中的悍将了,每一支军队的将领,还是都希望将这些百战余生的人揽入麾下的。

不过像秦风这样一干六个年头,却仍然在敢死营中不挪窝儿的,就是前无古人了。这六年当中,有三个副尉,也就是秦风的副手,调到其它了营头担任了主官。

能在敢死营中镇服所有人,秦风当然靠得不是口才和人格魅力,在敢死营中,只有一样东西有效,那就是拳头,身为校尉,如果拳头不够硬,在敢死营中绝对只有一个下场,死。这些士兵每一个都可谓是亡命之徒,将一营主管干死于他们而言,绝对不是一个事儿,因为他们本来活着的希望就很渺茫,左右不过是死,又怕个鸟啊!

不过秦风却无人敢惹,每一个新调到敢死营中的家伙,都是敢于挑战除了秦风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哪怕被打得跟条狗一样都不见得服气,但只要一看到秦风出现,基本上都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

秦风的大名,不仅仅是在敢死营中,便是在整个大楚西部边军之中,也都是赫赫有名。这个家伙,可是敢于在主帅大帐之中掀了大帅的桌子的奢拦人物,掀了大帅桌子还不死,还能完完整整地走出来,那就更了不起了。

很多人猜测这就是秦风始终如同一颗钉子一般扎在敢死营中的原因。除非大帅调走,不过现在看起来,大帅调走是不可能的,秦风最终的结果,还是有八九成会在某一场战役之中被敌人干掉,从而终结自己的军人生涯。

对于这些议论,秦风从来是不闻不问,至于他与大帅之间的问题,或者只有他与大帅两个人知道了。

擦干净了盔甲,秦风将盔甲一件件地套在了身上,哗啦一声,站了起来,系紧了束甲丝绦,掀开大帐的帘门,大步走了出去。

出现在士兵们面前的秦风,从来都是一个不苟言笑,冷着一张脸的冷面冷心的将领。对待麾下士卒,他从来都是极为严苛的。

敢死营中的士兵平常是看不出什么军纪的,此刻在营中,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着士兵,有的在骂大街,有的正在烤着不知从哪里掏摸出回来的鸡,更多的则是在较劲儿,横眉冷对,下一刻自然便是大打出手。打架斗殴,对于敢死营中的士兵来说,那完全就是家常便饭,打输了,算你倒霉,被打死了,是你命苦,没人管,包括秦风,也从来不管。

敢死营中只有一条规矩,不许郡殴。两人看不顺眼便单挑,如果敢于拉帮结派地群殴,那迎接他们的绝对是锋利的刀子,一般而言,秦风对待这样的行为是将两帮人都杀个干净。反正敢死营中从来不会缺人手。少了一些人,上头自然会填充更多的人进来。

秦风所过之处,躺着的人闭上了眼睛,正在烤鸡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烧鸡,不过半边快被烤焦了也不敢稍动一动,横眉冷对的人眼珠不再瞪着对方,而是随着秦风的行进而转动着,而正在打架斗殴的家伙则在这一刻,仿佛中了定身法术一般都僵在了哪里,一脚踢起在半空停了下来,而挥出的一拳眼看着就要击中对方的面郏,此刻却也停留在离对方脸庞几毫米的地方。

一直到秦风的脚步消失,双方这才指天骂地的又干将起来。

整个敢死营一千五百人,一场战斗下来,一般减员一多半,而在和平时期,每天减员也在二三人之上。

每天都有尸体被抬出去,也每天有人背着包裹进入敢死营的营地。

敢死营并不与大军的营地扎在一起,而是离主营有数里远的距离,因为整个大军,谁也不认为与这帮人驻扎在一起会不生出事来,自然是离得远一些,免得自己的士兵被这些家伙带坏了。

一圈巡视下来,秦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敢死营中,一个营帐住八人,只有校尉秦风一人住着一个大营帐。作为校尉这个职位来讲,本来是没有这个资格一人占据一个大帐的,不过实在没人愿意同他住在一起,情愿几个人挤一挤,这样一来,倒让秦风平白得了好处去。

掀开大帐的帘子之时,内里却早已经坐了一个人,秦风也不意外,走进大帐之内,脱掉盔甲,坐在了那人的对面。

这个人是敢死营中唯一敢于正面秦风的人物,当然,这个人敢面对秦风,不是因为他武力超值,而是因为他是敢死营中的唯一的大夫。

这位大夫到敢死营中也有三年了。是除了秦风在敢死营中呆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物,他能活得长,也不是因为战斗力超群,而是他始终是敢死营中每一个人都下死力要保护的对象。在敢死营中三年,此人已经得到了所有敢死营中上上下下的认可。在敢死营中大家都公认,只要你不是倒霉当场****死了,但凡还有一口气儿在,这位大夫都能将你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这样的一个,谁不想保护?谁会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有濒临死亡的一天,那个时候,只要这位神医还在,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命。所以这位在敢死营中干了三年,基本连刀都没有摸过的人,却是活得最好的一个人。而且口口相传,每一个新进营的敢死队员,都会知晓在战斗之中,最需要保护的人就是这位大夫。

在敢死营中,连秦风都不敢说自己高枕无忧,因为说不准就有那个患了失心疯的家伙摸进他的营帐想给他一刀,但这位大夫却绝对无人敢动。

“忙完啦?”秦风皱眉看着对面这个衣服上还染着斑斑血迹的家伙,“舒疯子,你每次到我这里来,难道就不能换身衣服,将手上脸上的血洗洗干净吗?”

被称作舒疯子的舒畅咭咭的笑了起来,摇头晃脑地道:“有什么可换的,你见过的血少了?”

“正因为见过的多了,所以才讨厌。”

“这就是你每一次大战之后,要将每一片甲叶都擦拭得干干净净的理由?啧啧,要是外人听说你这位杀人如麻的敢死营校尉居然极度讨厌鲜血,可真是没几个人信?”

秦风哼了一声,坐在了舒畅的对面,“舒疯子,你在敢死营中呆了三年了,还不想离开啊?我可告诉你,我们已经接到开拔的命令了,这一次,与西秦的大战,可不是平常的小打小闹,就算大家护着你,也不见得能护你周全。”

“不走,当然不走,什么地方能找到敢死营这么好的试验场地?死了人,也没人管,每天都有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伤摆在我的面前,别的地方,万万是碰不到这样的事情的,我不走。”

“不走你就呆在这儿吧,到一命呜呼的时候,可别后悔。”秦风冷冷地道。


 大夫偏着脑袋看了秦风半晌,突然摇了摇头:“秦风,你干嘛要整天板着这样一张面孔,让每个人都怕你怕得要死?其实我知道,你对你的每一个兵都很在乎,别人不知道,我可是知道,每一仗打完,你都会很伤心,因为那些死去的战友。”

秦风呵呵冷笑着:“是吗?我是在乎他们不早些死吧?反正到我营中来的,基本上也就和死人差不多了。”

“甭说这些,你瞒得了别人,可休想瞒得过我。在你任敢死营校尉之前,敢死营的战损率是九成,但你任校尉这几年,敢死营的战损率下降到不足五成。”大夫也报之以冷笑:“看似无情的你,其实心里着实慈悲着呢,狼牙,豹子,小猫他们调走的时候,都来找过我,对你,他们可都是感激不尽。”

“狗屁,几个白眼狼,老子好不容易有了几个帮手,一个个便跑得比兔子还快。”秦风一把抢过大夫手边上的油纸包,三两下撕开,里面赫然是一只烤得金黄的烧鸡,大夫总是不缺好吃食的,营里的人都巴结着他呢!

大夫哈哈大笑起来:“秦风,你说我是疯子,其实在我看来,你他娘的才是一个疯子,不要以为我不知道狼牙他们三个是怎么调走的,那是你去找了大帅把他们弄走的,你是可惜他们,不想让他们战死在敢死营。不要这样看着我,我是谁,西路边军赫赫有名的神医。想知道什么打听不出来。想做什么事情做不到?”

秦风楞了片刻,重新将鸡腿塞进嘴里,“是么?什么事儿都能做到?”

大夫神采飞扬,正想再自傲几句,突地神色猛地又垮了下来:“的确有一件事,你练的那该死的内功的后患,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解决。你从哪里弄来的这门内功功法,他娘的,霸道是霸道了,厉害是厉害了,练起来进境飞快让人瞠目标结舌,但无论什么功夫,总得阴阳相济,水火平衡吧,哪有这样的往一个极端走的?我舒某人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就没有见过这样的功法,这纯粹就是弄出来害人的。”

秦风大笑:“看到你吃鳖的样子,我很开心。”

大夫一下子恼了,猛地伸手从秦风手中抢过余下的烧鸡,送到嘴里胡乱啃着:“哼哼,开心?秦风,我可警告你,你最好马上放弃,不要再练了,趁你现在功夫还不深,我还能救你,但你要是再练下去,我也就没有办法了,到得最后,你真会内火外溢,知道那时的可怕结果吗?你会从内到外烧起来,活活烧死你的。”

听到大夫气哼哼的话,秦风脸上的笑容却消失了,半晌才道:“如果散功,我会死得更快。舒疯子,你知道在军队之中,没有了强有力的力量,会是什么结果吗?”

“秦风,世上的路不是只有一条的,散了功,我带你离开军队,做什么不能活一辈子呢?你是我舒疯子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我不想你死了。”

“庸庸碌碌的活一辈子,还不如死了的好。”秦风垂下了眼睑,“或者上天会眷顾我,给我另一条路也说不定。”

舒畅叹了一口气,“秦风,我不知道你究竟想做些什么,但你要清楚,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了命,你就什么也没有了。”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我不能散功,一旦散功,我就成了废人一个,再也没有出头之日。这一次大战,很有可能在战场之上会有暴发之虞,你上次不是说那药又给我炼了一瓶么?”秦风低声道。

舒畅摇摇头,伸手入怀掏出一个瓶子,“拿去吧,拿去吧,每多吃一颗,你就隔死近一步,你就吃吧!老天爷从来都是不开眼的,你指望他,那可真是看错了人。”

“谢了!”伸手抓住瓶子,秦风将其小心地揣进怀里。

“谢个狗屁!”舒畅气愤愤地摔帘而去。

大帐里只剩下秦风一个人,脸上的笑容渐渐地敛去。自己怎么不知道练的这门功夫,每深一层,便是往死路上多走了一步,可是自己却不能不练,不得不练。

混元神功,当自己开始练习它的时候,就注定将会成为自己的噩梦。可是自己开始练习他的时候,怎么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混元神功,曾经是这个世上鼎鼎大名的最顶级的功法,但自他出世千年以来,真正将他练成的,便只有这个世上曾经最为强大的帝国,大唐帝国的开国君主李清。自李清死后,这门功法便成为绝响,千年之后,终于被这个世上所遗忘,而传世千年的大唐帝国,在百年之前,也发生了剧变,相传千年的大唐帝国走上了末路,被国内权臣曹文定篡位,千年帝都长安的一场血流成河,辉煌灿烂的大唐皇宫变成了熊熊大火之中的灰烬,这本本来深藏宫中的早已被人遗忘的功法,就此不知所踪。

大唐帝国经此剧变,也分裂成了四个国家,西秦,南楚,北越以及继承了绝大部分大唐领土的曹氏的东齐。

秦风现在明白,为什么自李清之后,李氏子弟千年以来为什么都练不成这门混元神功了,因为练了他的人,都毫无疑问,死了。死一个两个,还可以说是练功不慎,但只要练了的都得死,就只能说明这门功法有问题。没有人知道李清为什么会练成而别人就练不成,或者只能用这位千古大帝天赋异禀来解释了。

秦风无疑走了无数练过这门功夫的人的老路,但他明白得太晚了。

混元神功,霸道无比,而且上手极快,进境极速,秦风从十岁之时开始练习这门功法,十六岁时,便突破到了第三层境界,但此时,秦风也发现了不对,体内内息如火焰纵横来去,似乎体内有无数把大火在燃烧,而只有杀戮才能勉力平息,让他安静下来,这也是秦风投军的原因,投身西部边军,自然是因为南楚与西秦之间,百十年来,从来都是征伐不停,打个没完没了。也只有在军队之中,杀戮才是合法的。

秦风自愿报名参加敢死营。六年之中,他用他的杀戮,他的凶狠,不但让敌人闻风丧胆,也让敢死营中其它的战友胆战心惊,敢死营中人换了一代又一代,当年秦风入营时的老兵已经所剩无几,但秦风的凶名却是从士兵的嘴里,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

其实没过多久,秦风便发现,这只不过是饮鸠止渴而已,杀戮能平息内息的骚动,却会让混元神功的修行更快,在敢死营六年,混元神功飞快地突破了第四层。这让秦风惊恐不安,他陷入到了一个怪圈之中,不杀戮,内息便会造反,但不停地征战,却会让这股不安份的内息不断强大。

秦风自己清楚,一旦混元神功到了第五层,自己的经脉便再也无法承受,自己会如同那些曾练过此功法的人一般无二,死翘翘。

而这个时候,舒疯子的意外出现,让他暂时缓解了危机。这位江湖游医当年来到敢死营中之时,自己还以为他是一个骗子,不过很快,舒疯子便让敢死营中所有的人都敬服,没有人会得罪一个能和阎王抢人的大夫。而他来到敢死营的原因,也让秦风瞠目结舌,因为敢死营恶名在外,他来这里,只是因为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地进行他的研究,秦风看过此人将活人开膛破肚的治病,虽然十个当中一般会治死七八个,但却也能侥幸活下一两个来。而这十个人,本来绝对会死光光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舒疯子已经能将十个人中活下来三四个了,而秦风知道,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

如果说自己是敢死营的阎罗的话,那舒疯子绝对是敢死营的活菩萨。医术惊人的舒疯子很快发现了不对,在为自己诊治之后,将自己关在大帐之中苦思了数天数夜,出来之时,交给秦风的便是现在的这种药丸。

“他能拓宽你的经脉,为你争取一点点时间,但同时也是一剂毒药,会让你在将来发作的时候,比以往更加猛烈。能治好你问题的方法只有一个,散功!”舒疯子想出来的办法,秦风断然拒绝。

他选择了吃药。

这三年来,内息的确老实多了,但秦风心中很清楚,这是因为舒疯子的药物拓宽了自己的经脉,让自己能容纳的内息更多。否则以自己现在的内息在自己原来的经脉之中流动的,只怕已经活活烧死了。

可是经脉的拓展总是有限度的。自己终究会是一个被烧死的下场,如果自己在这之前没有找到解决办法的话。可是连舒疯子都说没有办法的事情,难道自己便能在所剩无几的时间内找到吗?


 营中的号角声将秦风从睡梦之中惊醒,昨天秦风睡得很晚,心中焦虑的他,现在是身心俱疲,他从不练功,因为这会让他死得更快,这也让敢死营中的所有人都不明白,他们的校尉从不练功,但功夫却永远比他们所有人都高。殊不知,秦风恨不得他的武功永远就停留在现在不再长进一分,可事实却是,只要他打一架,或者打一仗,那该死的混元神功便会向上涨那么一小点。

时间过得真他妈快!秦风痛恨时间过得快,他恨不得时间永远停在某一个点上不要再向前移动。这样,自己就不用再担心体内的这个巨大的隐患会在什么时候爆发。

站起身来,这是今年的第五次了,每发作一次,都会比上一回要凶猛一些,是再也控制不住了么?舒疯子说,他的药自己每多吃一颗,就是往死路之上多走了一步,或者是有所指的。

撩开帐门,走了出去,却发现大帐外多了三个人,正直挺挺地站在自己的大帐之前,这是敢死营的三名副尉,也是自己的手下,野狗,剪刀,和尚。这当然不是他们的真名定,只不过是绰号而已,敢死营中根本没有良家子弟,野狗被送到敢死营前,在另一支部队里,那时他就叫野狗,发起横来人如其名,谁都敢咬,终于在一次发疯的时候,一枪戳翻了原来部队中的长官,被送到了敢死营中送死,不想这家伙到了这里,倒是如鱼得水,不但没有死,反而一步一步地升到了副尉之职。而剪刀与和尚以前却都不是军人,剪刀本来是秋水城里的一个做生意的小老板,老婆被当地一个纨绔睡了,这家伙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摸进了纨绔了弟的深宅大院,一绳子捆了这家伙,然后敲锣打鼓惊醒了所有的人,在整个宅子数百人的围观之下,他用一把剪刀一寸一寸地剪了那人的小JJ。罪无可恕,却又情有可原,剪刀被发配军中,因此得名。而和尚在到敢死营之前,的的确确是一个和尚,不过是一个酒肉花和尚,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最好采花,被拿住之后本是一个斩首的下场,不过因为情愿到军前效力而免去死罪,到敢死营中几年之后,因积功而升到副尉。

这三个人,如果说还有谁算好人的话,也就是剪刀了,他与和尚在营中是死对头,剪刀见不得这种花花和尚,一听说和尚是因为采花被捕而来到敢死营,当天就冲刚进营的和尚下手,不过两年打下来,两个人彼此身上伤痕累累,却也是谁也奈何不得谁。

三个人中,最狠的是野狗,不过野狗入营的第一天,就被秦风打得在床上足足躺了半个月,爬起来之后,再也不敢在秦风面前滋牙儿,而另外两个也见过野狗的疯劲,没事儿谁也不惹他。

就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组合,平素一见面就恨不得掐个你死我活的战友,在秦风的带领之下,在近两年之来,却硬生生地将敢死营的战死率降到了五成以下,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三人一大清早到了秦风的大帐外,却谁也不敢掀帘子进去,只能直挺挺地站在外面,因为三个人谁也不知道一进去迎接他们是一只拳头还是一只大脚,三个人都有这种经历,秦风的拳脚真不是那么好挨的,挨一下,那可是要疼好几天的。

走出大帐的秦风并没有理会三人,而是径直越过了三人,他的亲兵马猴马上便提来了一桶冷水,秦风慢条斯理地将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就这样赤条条地站在三人一侧,身上纵横来去,叠了又叠的伤疤让用眼角瞟着他的三人又是一阵心惊肉跳。

三个人不是第一次看见秦风的这身伤疤了,但每一次见到,都是忍不住小心脏一阵狂跳,很难想象,一个人身上受了这么多伤,是怎么能活下来的。

马猴年纪很小,只有十四岁,被发配到这里来,是因为一刀子捅死了虐待他和他母亲的继父,因为太小,到了敢死营,也没人好意思欺负他,不过秦风还是将他调到了自己的身边,在只有男人的敢死营中,好男风的人也不是没有,小马猴刚入营时细皮嫩肉的,说不定就会有人瞄上他,不过到了秦风身边,胆儿再肥的人也不敢多看他一眼了。

马猴提起冷水,从头上哗地一下淋了下来,将秦风全身浇了一个透,然后又递过来一块干毛巾,秦风一边擦着身上的冷水,一边赤条条的走到三人跟前,瞟了三人一眼。

“秦头,命令是今天开拔,什么时候拔营,就等秦头下令。”剪刀上前一步,大声道。

“让弟兄们先收拾家伙什么吧!说是今天拔营,又没有说是早上,还是中午或者下午,反正今天走就行。”秦风将毛巾扔给了马猴,又从他手里接过干净的衣裤,一件一件地套起来。

“明白了。”剪刀点点头,退了回来。

“还是老规矩,野狗打头,剪刀居中,和尚居后。”秦风终于穿好了最后一件衣服,“还有,警告你们的人,从拔营开始,全营便已经进入战争状态,谁他娘的还敢在这个期间私自斗殴,寻仇滋事,立即砍了他的脑袋喂狗。”

“是!”三人身子同时一挺,秦风的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平时和平期间,要打要杀随你们便,只要是单挑就好,但一开始行军打仗,任何的这样行为,哪怕是啐你的仇人一口唾沫,也只会换来一样东西,砍刀。砍你脑袋的砍刀。

所以在敢死营中有一个奇观,一旦开始进入战争状态,平时很不得你死我活的人,见了面居然还会笑上一笑,生怕让别人认为两人又掐上了。

“野狗,和尚滚回去准备吧,剪刀留下来。”秦风挑起帘子起了大帐。疯狗与和尚两个人一点犹豫也没有,转身便走,剪刀紧跟着秦风走进了大帐。

“这一次我们是要深入敌境,奶奶的,这是那个白痴下的命令,这是要与西秦大干一场吗?可就凭我们西部边军也不够啊,所以这一次你保护的粮草可得仔细一点,一旦进了敌境,咱们可就得省着点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到时候没得吃了,还打个狗屁的仗,自己就散了。”

“明白了。”

“多备一成粮食,不够的自己去想办法。”秦风道。

“自己想办法?”剪刀呆了一呆。

“对,自己想办法。”秦风突然嘿嘿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今天饷午过后,长胜营有一批粮草要进营。时间掐得好的话吗?哈哈哈!”

剪刀眼睛一亮,“我明白了。我会办好的,敢死营看上的东西,谁都得给我们。”

秦风挥挥手,剪刀一个转身,也走得干净利落。

敢死营的这群人,就没有什么不敢干的。带着这样一群恶棍,有时候秦风也觉得挺省心的,啥事稍稍暗示一下,一个个都门儿清。循规蹈矩?这样的人在敢死营中是没有的,即便有,也早就死光了。

小马猴小跑着进了大帐,他是大营之中除开舒疯子之外,另一个可以随意进大帐而不会遭到打击的人。

“秦头儿,大帅中军派人来,通知秦头您去大营会议。”小马猴道。

“他娘的,会议不是前两天刚刚开过了么,又开什么会?”秦风啐了一口,“知道了,告诉那个送信的,吃过早饭我就去了,小马猴,今天早上我们吃什么?”

小马猴脸上露出了笑容:“秦头儿,昨天我去寻了一些菌子,又找野狗要了一只野鸡,熬了鸡汤来着。”

“好,好,端上来。”秦风开心地大笑起来。小马猴这个小东西,在厨艺之上还是有一套的,据说这些都是来自那位被他一刀子捅死的继父,一位酒楼的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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