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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卿

欺生 著

美文同人连载

虽出身白丁,但可与鸿儒比肩;虽家境贫寒,但举手可赚钱万贯;虽手无缚鸡之力,但弹指万军灰飞烟灭;我虽布衣,可做公卿。

主角:   更新:2023-08-07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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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公卿》,由网络作家“欺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虽出身白丁,但可与鸿儒比肩;虽家境贫寒,但举手可赚钱万贯;虽手无缚鸡之力,但弹指万军灰飞烟灭;我虽布衣,可做公卿。

《公卿》精彩片段

金陵城,杨柳巷,晓风残月。

就在家家户户的人儿熟睡之际,杨柳巷尾,一户人家闪烁着微弱的烛火,不时传来声声恸哭。

“爹爹,求你了,别打娘。”

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女孩,躲在女人怀中瑟瑟发抖。

嗯?

地上的沈黎踉跄爬起,迷茫的看向周围。

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

他头昏脑涨,一股股记忆如流水一般涌入脑海中,他下意识捂住脑袋。

这一摸,湿漉漉的,借助昏暗的烛火看去,鲜红一片。

是血。

面前的女人惊魂未定,在她身边,一支擀面杖静静的躺在地上,在擀面杖一头,还沾染着沈黎后脑勺上的血。

此时,他终于想起,面前的女人,是自己的妻子,林晴。

而自己后脑勺上的伤,也是林晴打的。

林晴怀中的女孩,是他的女儿,沈妞妞。

随着记忆浮现的越多,他了解的也就越多,最终化作一声苦笑,走到香案前,抓起一把香灰,按在后脑勺上。

“你,替我包扎。”

林晴欲言又止,哆哆嗦嗦的起身,从身上撕下一块碎步,小心翼翼的替他缠绕头上的伤口。

说来也是造孽,这沈黎,是这金陵城中有名的泼皮,滥赌成性,而且嗜酒如命,成日烂醉如泥,回到家中便是打老婆。

昨晚,照常喝醉酒的沈黎,回到家中,便是对林晴拳打脚踢,声称昨日已经将林晴母女卖人了,林晴再也忍受不了,顺手拿起擀面杖给他来了一下,当即沈黎倒下,没了呼吸。

母女二人自然是吓破了胆子,女人弑夫,要么浸猪笼,要么处斩,怎么也难逃一死,只是可怜了沈妞妞,日后怕是只能乞讨为生了。

母女二人战战兢兢了一夜,准备天亮就去报官时,却没想到,鸡鸣时分,沈黎竟悠悠醒来。

两人又喜又怕,喜的是,沈黎醒来,林晴不用偿命,怕的是,沈黎醒来后,母女二人自然是少不了一顿毒打。

沈黎看向替自己包扎的双手,本来如莲藕一般洁白的手臂,却是青一块紫一块,家中又没钱医治,林晴只能涂上锅灰。

“当,当家的……”

林晴欲言又止:“这里还有五文钱,要不,你拿去赌坊……”

她是想将家中唯一的五文钱给沈黎拿去赌了,让沈黎开心一下,以免女儿也挨上一顿毒打。

平日里的沈黎,喝了些酒后,下手没轻没重,自己勉强还能忍受,女儿皮肤嫩,挨上一下,半个月都好不了,偶尔直接一巴掌将女儿打晕过去。

“嗯。”

沈黎接过钱,不过没打算去赌坊,先留着,毕竟家里穷,吃了上顿没下顿。

几声鸡鸣后,一缕晨曦照进破烂的窗户内。

天,亮了。

“那,那我现在就去做饭。”

林晴艰难的咽下口水,仿佛面前的沈黎就是一尊猛虎,随时暴起伤人。

她不知道的是,面前的沈黎,已经不是原来的沈黎,而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

沈黎苦笑一声,自己还是这么稀里糊涂的就死了,居然还穿越了。

他看向面前的女孩,露出自认为和善的表情,招手道:“妞妞,过来。”

女孩当场吓的眼泪横流,站在原地像个木偶,豆大的泪珠顺着小脸滚下。

他尴尬的收回手,看来这具身体,对这母女俩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很快,林晴做好了早饭,米汤中零星的几个米粒欢快的游荡,一旁的菜盘内,摆放着三株绿油油的野菜,看样子一点油星子都没有。

林晴连忙递上筷子:“当家的,快吃饭吧。”

她已经准备好接受沈黎的雷霆怒火,往日吃饭的时候,沈黎都是一掀桌子,抓着她的头发破口大骂:“这是给人吃的?”

今日倒有些不同了,面前的沈黎,静静的吸啜清水粥,喝了几口后,缓缓起身:“我吃饱了。”

那碗中,还有大半碗的粥水。

沈黎知道,这一碗粥,是三人份,若是自己全部吃完,那母女二人就得饿肚子了。

太穷了,也不知道,这家中唯一的五文钱,能做些什么。

他坐在门槛上,静静的抬头看天,思考人生。

这个叫做大渝的国度,是历史上没有的,人文与明朝类似,任何朝代,吃食是百姓第一位,可这具身体泼皮无赖的样子,身无分文,再也借不到一文钱。

五文钱,能买到些什么?

一两青菜,半个肉包子……

别的什么也买不了。

中午就真的断粮了,真难呐……

他烦躁的挠挠屁股,让身后的母女二人好生奇怪。

这顿毒打,就这么免了?

这总归是好事。

就当沈黎烦躁不已时,大门前渐渐浮现几个人影。

五六个人,领头的是一个青衫中年人,中年人咧着嘴,露出一口大金牙:“沈老板,咱可是来兑现赌约了。”

“什么赌约?”

沈黎心里浮现一阵不好的预感,这大金牙在他的记忆里无比深刻,是天元赌坊的老板,刘大有,这具身体之前可找他们赌坊借了不少钱。

刘大有嘿嘿一笑,从怀中摸出一张白纸,抖弄几下甩开:“沈老板果然贵人多忘事啊,昨日你在我赌坊签订的契约,你婆娘,女儿,以十两银子的高价,已经卖给我了!”

沈黎一拍脑门,扯动后脑勺的伤口,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他仔细查看契约,脑海里渐渐浮现相应的记忆,果真有这笔烂账。

十两银子,卖了两个人,这具身体,还真是混账啊。

这人的价格,可真低贱呐。

“白纸黑字,契约在此,就是说到了官家,咱也在理,如何啊?沈老板?”

刘大有看沈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冷笑连连,在他身后五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狞笑着将十指捏的啪啪作响,缓缓的走进院子里来。

屋内林晴母女,顿时感觉天都塌了。

尽管昨晚沈黎醉酒已经说出实情,现在对方上门拿人,林晴腿都吓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后眼泪啪啪落下。

她一脸绝望,被卖的女人,大多是委身青楼,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红唇万人尝,何况还有自己的女儿,也要跟着自己卖身青楼。

她左右看去,想找把刀了却余生,却发现家中穷的,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沈黎深吸一口气:“刘老板,跟你商量个事。”

“不商量。”

刘大有冷笑道:“怎么着?想赖账?我看你有几条腿够打的?”

“我花两倍价钱,买你手上的契约。”

沈黎指着他手中有些泛黄的契约道:“期限你定。”

嗯?

刘大有不可置信的看向他,随即哈哈大笑:“你个穷鬼,你还有二十两银子?再说了,你老婆这么水灵,卖到青楼肯定不止二十两。”

他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卖!”

沈黎咬咬牙,手掌伸开,露出五根笔直的手指:“五十两!”
“哎呦喂,我说沈大爷啊,叫你一声沈老板,您还真以为你有钱了啊?”

刘大有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能拿出一两银子,我就信了你。”

“刘老板,开门做生意的,自然以钱为先,我这女人性子烈,若是你拿回去后,死了,那不亏了五十两银子了?”

沈黎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让我赌这一把呢?”

屋内的母女俩不可置信的看着男人的背影,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泼皮,平日里欺软怕硬,见到弱小的,便是一副强盗模样,见到刘大有这种人,顿时就像哈巴狗似的,连个屁都不敢放,什么时候还敢讨价还价?

沈黎也是无奈,这两人,起码是自己的老婆孩子,要是把她们都卖了,在这世界上,怕是再没亲人说话了。

刘大有思忖片刻,走上前来询问道:“怎么,找到好人家了?”

沈黎愣了一下,旋即领会他话中的意思。

这泼皮,身家早已赌完了,平日里坑蒙拐骗偷,弄来钱财,又送到赌坊,若是没钱了,便再找个好人家,捞他一笔。

既然刘大有误会了,他连忙点头,压低声音道:“别往外传,到时候可以多给你十两利息。”

刘大有眼睛一瞪,这是找到一个大户人家了啊,十两利息,这么阔绰?

不过,这泼皮能为自己女人花五十两银子,那就不介意多花一点。

他嘴角往上一挑:“一口价,一百两!你愿意的话,就画押成交,不愿意的话,我现在拿人,期限是十天!”

一百两?

即使是沈黎,也忍不住咽下口水,一百两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可是天文数字。

一百两的银子,可是很大一坨的。

刘大有之所以信任他,而是他有过前科,这泼皮,干活一点不会,溜门撬锁倒是一把好手,只要他出马,基本上十拿九稳。

“行吧!一百两就一百两!”

沈黎咬咬牙,拿过契约,加上附加条款。

“可别想着跑路哦,这十天,我会找人随时盯着你。”

刘大有冷笑连连,举着契约在空中甩了甩,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

待人走后,沈黎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知道,一百两是个什么概念。

他现在手中只有五文钱,一百文才是一两银子,那可是一万文钱,可以买一千个肉包子了!

家里的林晴眼泪汪汪,眼角流淌着绝望,不知所措:“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

沈黎叹口气:“怎么办,抢呗。”

说着,他背着手,缓缓的走门去。

说是抢,怎么抢?

当年的营养不良,早已让他骨瘦如柴,连个书生都打不过的他,能抢谁?

杨柳巷是个贫民窟,这里面大多是穷苦人家,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早年的沈黎家境,可还算殷实,开了个小酒楼,起码吃穿不愁。

但后来,沈黎父亲去世后,好吃懒做的沈黎不管酒馆事务,每日声色犬马,再就是在赌坊流连忘返,很快输干净了家底,抵了酒楼,一家三口搬到了贫民窟。

想弄钱,还得去城中心。

城郊贫民窟距离城中心很远,单凭步行,差不多要走两个时辰。

等到了城中心,已经日上三竿,路边摆满了卖货的地摊。

各个小贩吆喝声不绝于耳,若是像这么赚钱的话,想要弄百两银子,怕是一辈子都弄不到。

各行各业,想弄到百两的快钱,莫过于赌坊了。

他摇摇头,万万不能再去赌坊了,十赌九骗,去了怕是连这五文钱都没有了。

他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东看看,西看看,就是找不到能弄到钱的东西。

可惜了自己一身学识,有什么用?

前方,苏记牙行中,行人流连忘返,他摸了摸怀中的五文钱,走进牙行。

牙行就相当于后世的百货商场,其中还有房产中介,当然,五文钱可买不了房。

进入牙行后,立马有小厮迎上来,笑意盈盈道:“客官可是想找活计吗?”

沈黎衣衫褴褛,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怪味,一看就是个穷比,小厮自然也不会为他介绍商品,那是白费功夫。

男人最尴尬的时候,就是没钱的时候,沈黎轻咳两声:“呃,我就转转,看看有什么家用的要买。”

对于这种说法,小厮嗤之以鼻,本想离开,又怕他偷东西,只能跟在他身后,看看他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嘈杂的人群中,一个柜台上的叹气格外刺耳:“这雪花糖,怎地这么贵啊。”

“客官,红糖也是一样吃的。”

“嗯,不好,不好,还是来二两雪花糖吧。”

“好嘞,一共是四两银子,客官还有其他的要看看吗?”

“不用了。”

……

沈黎竖着耳朵,转身问一旁的小厮:“雪花糖是,白糖吗?”

“什么白糖,那叫雪花糖!”

小厮不耐烦的解释:“你到底要买什么?”

“那红糖多少钱一两?”

“十文一两。”

小厮白了他一眼,心想你个穷比你买的起吗?

沈黎摸摸鼻子,自己貌似还真买不起。

不过红糖和白糖的差价实在太恐怖了。

一两银子可是一百文钱。

二两雪花糖,是四两银子,那一两雪花糖,可是二两银子,两百文。

而一两红糖,则是十文。

整整二十倍的差价!

想赚一百两银子的话,那只需要五斤雪花糖。

想想后世的白糖,十几块一斤,沈黎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哥,这红糖与雪花糖,差价怎么那么大?”

“红糖,那是甜菜挤出水来,晾干就可以用,白糖,那是……”

小厮说着,也不知道白糖怎么炼制,于是,在沈黎希冀的目光中,他鼻孔朝天轻哼一声:“说了你也不懂。”

沈黎摸着下巴,点点头。

明白了,物依稀为贵。

关键是,他现在还差点本钱。

家里,怕是只剩下这五文钱了,可是,从哪里再弄五文钱过来?

况且,一两红糖,提纯出白糖的话,怕是不足一两。

他摸遍上下,只剩这五文钱了,不由暗骂一声这混蛋,卖了老婆孩子的十两银子,竟是当天花的一分不剩。

他有些羞赧的搓搓手指,对小厮道:“这位小哥,能不能麻烦你,叫一下掌柜的。”

“你叫掌柜作甚?”

小厮撇了撇嘴,凉他叫掌柜也买不了什么东西,不由得拍了拍胸脯:“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能做主。”

“我想做个生意。”

“嗬。”

小厮不屑的看向他:“你么?”

“我可以制作白糖,但是需要你们提供红糖,事成之后,白糖三七分成,我七,你们三。”

“怎么地,想空手套白狼?”

小厮神色越发不善,跳起来一个爆栗:“我打!!!”

……

……

……

回家的沈黎,提着五钱红糖,边走边揉着红肿的额头,扁着嘴气呼呼的说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花了五文,买了五钱红糖,能成一钱白糖的话,那就是……二十文。

他愣愣的站在大门前,顺手推门,却发现自家大门死死抵住,透过门缝,看到屋内林晴站在凳子上,在她面前,是一条小拇指粗细的麻绳。

不好,她要上吊!
沈黎拼命的撞着自家大门,可年久失修的大门,平日一脚就能踹开,今日倒是格外坚挺,吱吱扭扭的摇晃,如何也倒不下去。

“快来人啊!”

他大口喘着粗气,可周围邻居一听是他的声音,立马紧闭门窗,生怕这泼皮有什么事赖上自己。

果然是人做多了孽,连老天爷都不放过他。

沈黎呼救半天未果,看着旁边残破不堪的围墙,连忙找来几块石头垫脚,好不容易爬上围墙,怎奈围墙上青苔密布,他脚一滑,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

还好围墙下是林晴平日里开辟的菜圃,泥土松软,这才没受到伤。

他顾不了一脸泥巴的狼狈模样,连滚带爬的冲进屋内,抱起林晴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

还好,有呼吸。

他忙做起人工呼吸,很快,林晴便悠悠醒来。

看样子林晴十分记恨他,此时也顾不得沈黎平日凶狠的模样,倔强的扭过头,随即一行清泪潸然落下。

沈黎知道,她这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一家人连一两银子拿不出来,何况是十天后拿一百两出来?

林晴宁肯上吊维护自己的贞洁,也不愿入了青楼被人玷污。

沈黎长叹一口气:“放心吧,再等几日,会慢慢好起来的。”

见林晴不说话,他再次劝慰道:“钱我会想办法凑齐的,你先别忙着上吊,你若真死了,女儿怎么办?”

说起女儿沈妞妞,他顿时惊呆了。

这女人,为了上吊,不会提前将女儿弄死了吧?

要是那样,这孽,可就造大发了。

他一骨碌爬起来,连忙跑到房间去查看。

还好还好,女儿沈妞妞还活着。

许是昨晚担心受怕了一夜,今天睡的格外香甜。

一家人还在,还好,还好。

沈黎长出一口气,望着林晴走进厨房的背影,缓缓的从怀中摸出那压的干瘪的红糖。

这红糖,是他的救命稻草,万万不能出事。

红糖想要提炼白糖的原理很简单,只需要一坨黄泥巴,还有一个漏斗。

想弄黄泥再简单不过,院子里随便都能抠出来一坨,只是漏斗需要简单的打造一番。

人在聚精会神的做一件事时,是很难感觉到饿的,即使沈黎早上只吃了一点点米汤,到了下午仍不觉得饿。

林晴端着水煮野菜,静静的看着他。

貌似,自家这个泼皮,和往常不太一样了?

看着他做事的样子,她心底难得升起一阵踏实感,虽然转瞬即逝。

“娘,爹爹在做什么?”

沈妞妞醒来后,看着院子里忙碌的沈黎,奇怪的看向林晴:“娘,我好饿……”

林晴叹口气,从厨房盛起来一碗白水,中间漂浮着两根野菜,递给沈妞妞。

可怜的孩子,立马狼吞虎咽,咕嘟嘟几口将一碗水喝下去。

直到日落西山,沈黎才将漏斗做出来,不是他手不够巧,而是这个破家,要什么没什么,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他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小心翼翼的拿出红糖。

“娘,糖!”

身后,沈妞妞激动的指着沈黎手中的红糖。

即使红糖只需十文钱一两,那也是阔绰一些人家才能常吃的东西,沈妞妞活了五岁,只吃过一次糖,那味道,太令人难以忘怀了。

此时看到沈黎手中有红糖,她口水顺着嘴角,像是瀑布一般流下,随即她重重的咽下口水。

林晴虽然是个成年人,但已经多年没尝过肉味,更别说糖味了,看到红糖,也是口舌生津,艰难的咽下口水。

沈黎苦笑一声,扭过头道:“这个,可不能给你,如果成了,过一段时间,你想吃多少糖都有。”

说完,他将手中黄泥放入菜盆,融化后弄了一盆黄泥浆,将漏斗架在另外一个盆上后,在身后母女二人的目光中,他将红糖缓缓放入漏斗中,再浇上黄泥浆。

暴殄天物!

母女二人心都碎了,但畏惧当家的拳头,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回去。

沈黎缓缓的浇着黄泥水,红糖杂质顺着黄泥水缓缓落下,漏斗壁上渐渐出现一层细密的白色结晶。

他嘴角越发扬起,貌似真的有用。

这还是他在书上看到的东西,华夏的古代,在周朝就有制糖,但是那个时候,大多都是红糖、黑糖,也称饴糖。

唐朝时,有人无意间发现,用黄泥淋红糖,利用黄泥的吸附性,会得到白砂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才被大量使用,是最简单的红糖脱色办法。

在唐朝之前,人们都用生牛乳和石灰与红糖水放在一起搅拌,在经过各种工序,过滤,沉淀,提纯,结晶等等,才做出粗糙的雪花糖,而且成功率极低。

沈黎也是早上偶然听到两种糖的差价,便抱着赌一把的心思,买下五钱红糖,看能不能搏一搏。

看样子是成功了。

他缓缓刮下漏斗上的白糖颗粒,撕下门框上的一张对联,将白糖小心翼翼的包好,看这大小,约莫有个二钱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这次制作白糖,赚了至少四十文!

五文赚四十文,这种赚钱速度,实在是太恐怖了!

如果再这样翻番,一天去一次牙行的话,那只需五天,就能完成一百两银子的目标。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在他身后,沈妞妞的眼睛都直了。

“爹爹。”

一旁的沈妞妞怯生生的问道:“那,那是雪花糖吗?”

“是啊。”

沈妞妞不知道白糖价值,可林晴知道,她此时再也顾不上畏惧当家的拳头,连忙问道:“有多少?”

“二钱。”

林晴樱桃小口此时能塞下一个鸡蛋,喃喃自语:“四十文,四十文……”

她神色复杂的看着沈黎收拾的背影,或许,他真的能十天内凑齐一百两银子。

随即,她连忙起身:“当家的,我给你做饭。”

……

……

……

翌日清晨,沈黎早早的起床,林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看着墙角的麻绳,咬了咬嘴唇。

有了白糖可以换钱,沈黎自然是健步如飞。

路边小摊上飘来的包子香气,让他垂涎三尺。

等我回来!

他快步走到牙行,一头钻进去。

“三钱,雪花糖!”

看着掌柜手中精致的小秤杆,沈黎乐开了花。

六十文钱!

那就是十分之六的成功率!

“慢着!”

山羊胡子掌柜一句话,让沈黎心里一沉。

随后掌柜的小心翼翼从柜台下取出一个小瓷瓶,又拿出一张洁白的纸,倒在上面。

两份雪花糖一对比,沈黎嗤之以鼻。

就这?也叫雪花糖?

掌柜倒出来的雪花糖,虽然也呈颗粒状,但杂质没有完全清除干净,每个颗粒上,都沾着淡淡的黄颜色。

所谓雪花糖,则是黄黄的糖。

反观沈黎炼制的糖,晶莹如雪,粒粒清澈,真如雪花一般。

“你是哪里弄的雪花糖?”

掌柜的连忙绕过柜台,生怕他跑了似的,死死的抓住他:“还有多少,我以双倍的价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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